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0〕5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1〕134号)批准。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0〕1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0〕446号)批准,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宣泾高速公路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1DFABZ02401
2.2 招标类别:服务
2.3 项目 2.4 项目 2.5 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 2.6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寿县保义镇金家郢,与G0321德上高速公路衔接,并预留向东延伸的建设条件;路线向西跨G237,经寿县安丰塘南、迎河镇北后跨越淠河进入霍邱县境内,在霍邱县境内经潘集镇北、城东湖北后,上跨G328,在临淮岗闸下游约5公里处跨越淮河,经姜塘湖行洪区,跨越淮河故道后进入颍上县,经八里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润河镇北、盛唐乡和耿棚镇南,在南照镇北跨G105和阜六铁路,终点在颍上县洪庄附近与G35济广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94.482公里。 全线设特大桥4座、大桥5座、中小桥20座。设保义(枢纽)、双门、迎河、潘集、霍邱北、八里河、润河(预留)、南照(枢纽)8处互通立交;设分离式立交41处;设收费站5处、服务区2处(迎河服务区、八里河服务区)、养护工区2处(迎河互通、霍邱北互通附近)等配套设施。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桩号为K0+000-K50+088)起于宣广高速(G50沪渝高速)绿锦服务区东侧约2.1km 处沙湾中桥附近,经金坝街道郭家冲、杨柳镇肖家冲,泾县琴溪镇鼓楼铺、蔡村镇兰冲,终于泾川镇江梓村附近,路线全长50.88km。全线设特大桥3座、大中桥18座(含分离立交3座);设宣城(枢纽)、宣城南、杨柳、泾县东4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配套设施。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7 项目概算分别为: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205万元、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155万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工作内容及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标段 招标范围 1 SY-SBFW 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等技术服务 2 XJ-SBFW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等技术服务 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服务期限内,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及国家、安徽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项目合同文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 2.8.1水土保持监理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等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季报、监理指令、监理总结报告。 2.8.2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等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原始监测记录表存档备查 2.8.3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等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8.4水土保持变更报告编制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水土保持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并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8.5其他 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保管理,开展施工图水保设计复核,开展水保专项培训,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准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申报等相关工作。 2.9 计划服务期: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期36个月,竣工水土保持验收调查工作服务期为自交工之日起,预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服务期为准。 2.10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要求如下: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以承担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任务;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名,其中牵头人承担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联合体另一方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2016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以下任一个业绩均可: (1)公路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项目业绩; (2)公路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 (3)公路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竣工水土保持验收项目业绩 3.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担任过1个公路或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监测或竣工水土保持验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如果某一名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则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9日。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图纸等)获取: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单独编制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 4.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00,递交地点为安徽合肥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3楼1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