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2021GC1325 )
界首市彩叶苗木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R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界首市彩叶苗木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界首市农村综合改革促进中心以 综改试点项【2021】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约3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界首市大黄镇鸭王村
2.2 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立彩叶苗木产业研发基地及研学基地、彩叶苗木产业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包含道路绿化提升,长度7000米;建设宣传栏23个(其中大型宣传栏一个),电子宣传屏1个,宣传产业发展及成果展示;购置监控摄像头及立柱45套,购置监控设备及管理平台1套,并配备后端监控管理系统。
2.3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 30 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 。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审查、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4887000元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具有①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施工负责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家数不超 2 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19日9 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6.招标活动组织 6.1 开标现场不提倡投标人到场,若确需到场,进入开标区域内人员每家投标人限3人以下。 6.2本项目数据推送员 姓名: 王晓琪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