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3-18-2021-1024 |
项目名称 |
当涂经济开发区滨江小区五期监理服务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发改函〔2021〕134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108-340521-04-01-95151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金腾实业发展 |
招标代理机构 |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当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位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项目用地面积约21.26 万?O,总建筑面积37.83万?O,其中滨江五期一组团用地面积约15.97万?O,总建筑面积约28.11万?O,主要建设多层住宅1栋、高层住宅39栋楼、配套建设商业设施、配电房、小区道路、停车库等附属工程;滨江五期二组团用地面积约5.29万?O,总建筑面积约9.72万?O,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建设商业设施、配电房、小区道路、停车库等附属工程。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10万元。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 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作考虑。 |
监理范围 |
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含 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 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 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含 3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不得确定为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