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省体育训练中心沿科技八路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已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109-610161-04-05-355687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开发 ,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改造范围包括陕西省体育科研所、运动员食堂(一号餐厅)、柔道跤馆(南三馆)、陕西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四处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气膜馆外立面清洗、科技八路南侧配电房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积约为30465.3平方米;
2.2 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投标资格有效,无不良记录。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11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11月09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发布。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 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万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 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