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
3.11 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当投标单位在前一标段通过随机抽取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标段仍可参与评审及随机抽取,但后续标段不再确定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此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顺序按一、二、三、四标段先后进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 网(网址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 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 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 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 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 网(网址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 平台,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