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商学院白云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含人防):1)体育馆2)风雨操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函
至:提出异议的投标人
我单位受招标人(贵州商学院)委托代理的贵州商学院白云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含人防):1)体育馆2)风雨操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的异议,现就异议内容统一作如下回复:
1、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及项目清单单独在投标制作软件中增加一个单独的附件列出,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交易系统内附件。
2、招标文件中1.3.2条“计划竣工日期”现修改为“2023年1月4日”。
3、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的金额:800000元(人民币)为准。
4、可调材料的基期、造价信息均采用2021年第02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条款的相关规定,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6、招标文件A4.5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近5年提供完成或正在施工的7958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提供5个项目,在这5个建筑工程业绩中,为体育馆项目的每1个加1分,最高加分为3分,此项最多得8分”。本项目本身为体育馆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有体育馆的建设履约证明,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适应;且要求“体育馆”的业绩,并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未限制和排斥任何投标人。
7、招标文件A4.5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得2分”。此评分的设置,是希望具备高质量工程技术的施工企业参与到本项目的投标中,此奖项并未作为投标条件或中标条件;且此奖项颁发是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并未限制和排斥任何投标人。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置符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所要求的业绩及奖项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未违反相关法规。
9、本次答疑内容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修改,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
2021年11月1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ui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