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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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区建设项目(二次)(EPC 模式)(项目名称),已由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审(2020)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 2.2、项目编号:HNHX-2021-11-1; 2.3、建设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6500.26平方米(合264.75亩),总建筑面积109604.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441.97平方米,包含有:6栋教学楼、1栋教师公寓、1栋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实训楼、图书馆及报告厅、行政楼及卫生间等,地下建筑面积8162.95平方米,主要用于做地下车库。 2.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39427.6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区建设项目(二次)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项目的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竣工验收、保修);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 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2.9、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2.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专业对口,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为准;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6、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8年、 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 平台》(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24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5.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 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 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6、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 平台( /) 六、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①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 年11月24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00:00 时截止( 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②开具方式:在濮阳市 平台(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 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