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试验仪控系统(汽机配套辅助采购包标段1)-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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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机试验仪控系统(汽机配套辅助采购包标段1)-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汽机试验仪控系统(汽机配套辅助采购包标段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均无亏损。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仪控系统或数采系统或其它类似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标的物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可不提供。
(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