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寿光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寿光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寿光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 寿光市羊口镇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3 招标规模:华能寿光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项目
2.4 招标范围:1、对华能寿光风电场二期、三期和四期工程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估,编制《华能寿光风电场二期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华能寿光风电场三期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华能寿光风电场四期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交报批稿,确保顺利通过寿光市海洋渔业发展中心、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自然资源部等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风电用海问题整改验收工作。
2、评估工作开展前,评估单位应向项目涉及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了解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意见等,符合其各项工作要求。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寿光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寿光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项目
(1)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寿光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估项目
(1)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环境影响评估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1日 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