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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

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94号)、《关于调整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实施单位的函》、《关于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37号)、《关于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2021]0149号)、《关于启动区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75号)、《关于同意变更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主体的复函》(雄安规建函〔2021〕9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 项目用地编号D01-02-01、D01-02-04、D01-02-06,东至城市绿地,南至普通型单元集散道路,西至普通型单元集散道路,北至北部环城林带。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648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22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3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852平方米(其中人防部分11163.98平方米)。新建现代生命科学健康研究中心、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绿色与智慧农业研究中心、雄安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与综合管理大楼、新材料研究中心、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HUB 多功能活动用房、公寓、食堂及配套用房、须同步实施的实验室配套主体工程、地下车库(战时人防)及设备用房,同步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绿化、场地硬化等室外工程。

2.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7243.97万元。

2.4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含变更)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含土护降工程,已招标的D01 -02-06地块土护降工程除外)、主体结构、建筑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消防、智能化系统、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热力工程、燃气工程、泛光照明及绿建(节能)、电梯、幕墙、人防工程、小市政、标识、室外工程(含道路广场、绿化工程、围墙大门)、实验室配套主体工程、临时用水的外水源部分(含红线外)、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含红线外)、红线外本项目所有相关专业市政管线至接驳点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并配合项目BIM和CIM的数据对接,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

2.5本项目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计划施工阶段76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项目工期计划:共计7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并竣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额在6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或司法建筑等)项目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w.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x.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uvwxy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A.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1)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②安全监理工程师中至少一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土建、安全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监理工作经验。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开标前一天请投标人务必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如未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问题可拨打雄安新区 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10.4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5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6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7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8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9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10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1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2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3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

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264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 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

10.15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

电子信箱:hejiaqing@sdic.com.cn

通讯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6)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
 
标签: 雄安创新研究院科技园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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