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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淀路(一期)工程、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等八个项目外部电源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环淀路(一期)工程、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等八个项目外部电源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环淀路(一期

环淀路(一期)工程、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等八个项目外部电源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淀路(一期)工程、雄县至白沟连接线工程、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G336公路改造工程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关于开展环淀路(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10号)、

《关于环淀路(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66号)、

《关于环淀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4号)、

《关于环淀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42号)、

《关于开展雄县至白沟连接线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6号)、

《关于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97号)、

《关于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8号)、

《关于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4号)、

《关于同意开展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11号)、

《关于雄安新区建设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99号)、

《关于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6号)、

《关于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7号)、

《关于开展G336公路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12号)、

《关于G336公路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00号)、

《关于G336公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1

《关于G336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5号)、

《关于开展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108号)、

《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06号)、

《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5号)、

《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3号)、

《关于开展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7号)、

《关于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98号)、

《关于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 3号)、

《关于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27号)、

《关于开展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108号)、

《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65号)、

《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 9号)、

《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17号)、

《关于开展雄鄚路(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9号)

《关于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01号)、

《关于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段)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 7号)、

《关于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_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①环淀路(一期)工程起点为刘李庄西南侧的 256 乡道,终点为现状金马淀路,全长 16.809公里。技术标准。环淀路(一期)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镇服务功能,路基宽度 35 米,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②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南起现状S334(保静公路)平交口,向北上跨马庄干渠、现状 S042、新盖房分洪道及 K1线快速路后,以地坪段继续向北,下穿荣乌高速后,以地坪段继续向北,止于 S333 东延平交口,路线全长约7.253 公里。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型)标准,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 26.5 米,设计车速 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③省道 S333 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项目起于省道S333 容东至S042 改线段工程终点,线位向东经新盖房分洪道后,向南经高庄村,转向东沿大营组团及白沟铁路物流货场南侧布线,终点接高铁站至 S333 连接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 7.907公里。省道 S333 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项目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型)标准,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 26.5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④G336公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规划雄鄚路与现状保静线交叉处,路线沿旧路向东,自大阴村经东狄头,在胡各庄村与葛各庄村间通过,经葛各庄、马务头、洪城村南至新区与廊坊界,全线长约 15.03公里。G336 公路改造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 6 车道,路基宽度 32.5 米,设计车速60 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⑤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起于起步区五组团最东侧南北向次干路与规划 EA2 路交叉口,止于保静公路现状T形路口,全长约3.3公里。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度 44米,设计速度采用 60 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城市-A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CJJ37-2012)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⑥高铁站至 S333 连接线(一期)项目起于高铁站西侧主干路平交口,止于省道S333 东延平交口,路线全长约 4.150 公里。高铁站至 S333连接线(一期)项目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型)标准,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 26.5米,设计车速 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⑦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雄县,路线全长约 5.0公里。全线利用现状保静公路(雄县北环路)进行拓宽改造,新增机非分隔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44米,小车道宽度采用 3.25米,大车道宽度采用3.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城市-A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 年版)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⑧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段)位于雄安新区雄县境内,南北走向,设计起点为保静公路,终点为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路线全长 1.677 公里。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段)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5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 44米,采用双向六车道。小车道宽度采用 3.25米,大车道宽度采用3.5米。

2.3 本项目工期要求

①环淀路(一期)工程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

②雄县至白沟连接线工程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③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

④G336公路改造工程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2年5月25日。

⑤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

⑥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

⑦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⑧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外部电源EPC: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

2.4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淀路(一期)工程、雄县至白沟连接线工程、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G336公路改造工程、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二期)项目、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八个项目的外部电源工程的设计及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电气试验、调试、报装、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用户配电室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对接)。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5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业绩:

①设计业绩: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电力工程设计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规模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②施工业绩: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可以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

6)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7)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L项修改为本条);

v.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投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x. 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y.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⑤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内容要求对应的上述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第(6)、(7)、(8)项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承担全部的设计内容;

③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10.2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5 投标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或者技术服务。技术

10.7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64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 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

电子信箱:xiongan@cntcitc.com.cn

通讯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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