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皮带机结构件和活化给煤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南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皮带机结构件和活化给煤机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期工程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和除尘装置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包括铁路专用线、事故灰场和弃渣场、厂外补给水工程、进厂道路及运灰道路),同时考虑留有再扩建机组的建设条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皮带机结构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nergy.gov.cn/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6.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截标日)至少具有2项相同相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活化给煤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nergy.gov.cn/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6.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截标日)至少具有2项相同相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04 11:00到2021-11-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04 11:00到2021-11-1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