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樟市镇光伏项目临时送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10KV线路3.58公里,樟市站内扩建一个间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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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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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送出线路工程 |
临时送出线路工程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时送出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近四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5项及以上,其中至少2项已成功运行两年项目;
12.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同类项目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05 08:30到2021-11-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05 08:30到2021-11-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