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蓝田县县门街东延伸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北门村)岩土工程勘察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10-610122-04-01-539504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蓝田县城市发展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拆除北门村群众房屋241户3.79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面积8.4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配套公建及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采暖、照明、电气等。同时,建设市政道路6条长度2674.47米,公共绿地2处1.6万平方米 ;
2.2 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申请人及拟派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11月0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11月1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 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及其他有关投标人操作指南,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