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5-2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榆家梁5-2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家梁5-2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榆家梁5-2煤粉锅炉房,冬季采用煤粉锅炉供热(电锅炉备用)、夏季采用太阳能供浴水。
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采暖季实际使用蒸汽量79932.5吨,单价含税204.23元/吨(不含税187.37元/吨),含税总金额1920.22万元(不含税费用1497.70万元)。
2.1.1采购范围
通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实现榆家梁5-2区域实际能耗下降。
采购要求:乙方投资,甲方不承担投资风险,投资前约定分享比例,合同结束后,按比例分享节能成果,合同到期后,投入的设备、设施等全部规甲方所有。
节能量目标:
(1) 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与控制,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实际使用量在75107吨(2021年初蒸汽指标)基础上下降10-13%。
(2) 分享节能成果比例
公司和中标人共同分享费用,比例如下: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公司 |
20% |
30% |
40% |
投标人 |
80% |
70% |
60% |
(3) 每年年底实际供出蒸汽量比2021年度总量指标降幅达到10-13%时,且支付榆家梁蒸汽量运行费用在2021年指标量基础上降幅达到10%-13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分享比例,进行费用结算。
年度付款费用(不含税)=(75107-实际供出蒸汽量)*年度分享比例*187.37元/吨*投标报价综合费率。
(4) 每年实际供出蒸汽量比2021年度总量指标降幅超出13%时,按照13%结算费用,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费用。
(5) 每年年底实际供出蒸汽量比2021年度总量指标降幅未达到10%时,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向甲方赔偿支付约定节能目标13%的支付年度分享比例费用。
年度赔偿费用(不含税)= 75107*13%*(第一年20%;第二年30%;第三年40%)*187.37元/吨*投标报价综合费率。
(6)计量方式:按照锅炉出口进行计量,目前采取的结算方式。
(7)场所温度控制要求:
场所 |
标准值(℃) |
上限值(℃) |
下限值(℃) |
材料、设备库 |
10 |
11 |
6 |
地面厂房等作业区 |
15 |
16 |
11 |
办公、生活区 |
18 |
22(新) 24(旧) |
18(新) 16(旧) |
洗浴配热水 |
60 |
70 |
60 |
进风井筒温度 |
2 |
5 |
2 |
2.1.2服务期限(合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1.3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4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采购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能源管理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11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