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履带式两臂自动锚索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1年9月履带式两臂自动锚索钻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1年9月履带式两臂自动锚索钻车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锚杆钻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13%)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12501740 |
履带式两臂自动锚索钻车\CMM2-21A |
2 |
台 |
6000000.00 |
首台大采高支护范围在3.0-4.2m接到甲方中标(备货)通知后12个月;第二台薄煤层支护范围在2.1-3.5m在接到甲方投产通知后10个月 |
神东煤炭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马家塔总库 |
注:1、付款方式:货到初验合格后付合同金额60%,安装运行至少三个月无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30%,预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争议时支付。
2、质保期:自交付之日起18个月或投入使用12个月,先到为准。
3、高端研发产品到货前须完成技术备案,技术备案作为验收的依据,并签订《合作研发合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掘进支护设备(锚杆机、锚杆钻车)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锚杆机整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5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要求有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货物名称、数量页面)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0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1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