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威海电厂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2-08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威海电厂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威海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威海电厂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威海发电
2.2 规模:华能威海发电 整厂脱硝液氨框架协议采购。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招标项目华能威海发电 脱硝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预估数量:600吨。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58号
2.5 交货期:此项目签订单价框架协议开口合同。预计供货时间为:预计2021年12月01日起至2022年01月31日期间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及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3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液氨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姓名、 3.2.2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8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3日 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