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盐业井神楚州张兴储气库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备【2020】8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 ,招标代理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工程规模:张兴储气库位于淮安市淮安区苏北灌溉总渠以南的张兴区块,距离淮安市区约23km,是江苏省重点天然气储备项目,对长三角地区季节调峰和应急保供具有重要作用。张兴储气库建设按照统一部署,分期实施的原则,整个工程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以张兴矿区6组井为建设目标,井场6个。预期一期工程可形成工作气6.31亿立方米,注气设计规模510万方/天,采气设计规模为800万方/天,建筑面积约11270.02平方米,包括6座井场、一座集注站、两座集配站、16.5公里的集输管道。地面工程建设费约46134万元,具体工程量详见第五章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
2.3招标范围:
(1)楚州张兴储气库一期地面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以及所有附属配套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
(2)楚州张兴储气库一期地面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含的核心设备(或成撬设备)见证、检验和审核的监理工作,并会同设备制造单位完成调试、交验以及资料归档工作;
(3)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建设前期、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运行投产止(计划工期48个月)。
2.5监理费控制价:713万元,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风险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要求:合格,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及图审要求,施工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职工(提供企业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专业执业资格,近五年以来担任过5000万元以上总投资的油气储运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 2 )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①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其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专业的至少2人(其中1人为无损检测工程师)。
3.8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条件。
(2)投标时相关人员需按规范要求配备,中标后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 号公告、《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Y/T 4116)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在近2 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 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4)近三年(2018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5)在“信用江苏”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其在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的页面截图 并加盖单位公章;
3.9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储气库地面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项目成功服务业绩;
3.10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5.1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5日。
5.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获取 ">hyxy_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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