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2交货地点: 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院内 (韩城镇邱柳公路东侧)
2.3建设规模:近期20万吨/日,远期3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2.4资金来源: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
2.5质量标准: 合格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
2.7招标内容: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8招标范围:本合同的工程范围,是指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安装及调试,为满足污水处理工艺要求的所有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运行维护、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保修,以及为上述工程所作的一切准备工作、服务、人工、材料和包括竣工资料与操作维护手册的提供,不管它们是否在文件或图纸上注明。
投标商必须负责整个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安装指导、性能试验、调试和检验、试运行工作和现场培训工作,保证达到工程设计的要求。
本项目五个标段同时招标,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五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五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1、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2、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3、污水与污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4、自控、仪表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5、潜水轴流及搅拌设备采购。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的五个标段中,如果在前面标段中标,后续标段只参与标底的合成和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为高效沉淀池工艺系统提供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获得投标货物主要设备(污泥回流及排放泵)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4 业绩:投标工艺系统提供商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100000m3/d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厂高效沉淀池系统供货合同业绩。如果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工艺系统等内容,则需要提供加盖最终用户公章的用户证明原件扫描件。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提供牵头人2019年度、2020年度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7 信誉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系统提供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为:具备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