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电力 2022-2024 年 CEMS 比对与环保自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场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完成超低排放的各机组总排口的烟气流量、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烟尘、烟气林格曼黑度、汞及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监测;各机组总排口 CEMS 比对 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尿素站氨无组织排放环境监测;废水监测等技 术服务工作。
2.3 服务方式: 现场服务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完成超低排放的各机组总排口的烟气流量、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烟尘、烟气林格曼黑度、汞及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监测;各机组总排口 CEMS 比对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尿素站氨无组织排放环境监测;废水监测
等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096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2 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计量认 证范围应包含本标段所有监测指标(须提供 CMA 证书附表,监测指标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颗粒物、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湿度、厂界噪声、烟气黑度、烟气汞及其
化合物、厂界颗粒物);
3.3 投标人最低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必 须具有不少于 3 个单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火电厂机组 CEMS 比对监测或自行监测的年度服务业 绩(同一火电厂业绩按一个统计,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机容量,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合同及业绩汇总表中均未体现单机容量的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 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 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17 时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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