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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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 E4512002876001554001001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1年11月3日 四、澄清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补充为:财政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500万元、县级配套部分以实物方式投入折算。 2.“招标文件的获取”更改为: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3. 招标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改为: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更改为:?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供水工程施工业绩(新成立一年内公司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工程项目的要求”类似工程项目指更改为:供水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在3.5.3条款规定的年限。 6.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100分,权重值0.2)”“投标人的业绩、荣誉”更改为:近五年(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具有供水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50分。 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印件。(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业绩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评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1年11月25日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以上更改内容相同的地方相应更改。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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