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内蒙古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1 号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
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11100131463)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内蒙古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1 号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理
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能源内蒙古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1 号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
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能源内蒙古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1 号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
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1 年 1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风电项目 BTSFQYQ-FD01: 50 万千瓦消纳利
用示范项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达茂旗区域风能资源丰富、交通较为便
利、地形平坦,建设条件良好。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50 万千瓦,拟采用单机容量 5.0MW 及以
上风电机组,推荐叶轮直径 165m 及以上、轮毂高度 100m 及以上。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
变”单元接线方式。箱式变的高压侧均采用 35kV 电缆引接,风机所发电能通过箱变升压至
35kV 后,经 35kV 地埋电缆分别接入场址区域内配套建设的 220kV 升压站 35kV 开关柜。工
程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拟安装 2 台容量为 250MVA 的 220kV 主变压器,升压后经 220kV
输电线路送出。本项目目前已取得 20 万千瓦的并网意向函,因此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装机容量 20 万千瓦,二期装机容量 30 万千瓦。
包头地处渤海经济区与黄河上游资源富集区交汇处,北部与蒙古国东戈壁省接壤,南临黄河,
东西接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阴山山脉横贯中部。包头地理坐标东经 109°15′~110°
26′,北纬 40°15′~42°43′,平均海拔 1067.2m。面积为 27691km2。包头境内有阴山
山脉的大青山、乌拉山(以昆都仑河为界),山峰平均海拔 2000m,最高峰海拔 2324m。全市
由中部山岳地带、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组成,呈中间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的地
势。黄河流经包头市境内 214km,公路、铁路两桥并行飞架黄河南北。包头属半干旱中温带
大陆性季风气候,气温适度。据《包头市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市年平
均气温为 7.3℃,年平均风速 2.8m/s,年降水总量 313.6mm,年日照时数 3167.5h, 年平均
相对湿度 59.4%。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三峡能源内蒙古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1 号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
风电机组主机和叶片设备监理服务。
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按一次招标,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装机容量为 20 万千瓦,二期
装机容量为 30 万千瓦,本项目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按照一期、二期工程分别签订合
同。
2.3 监造服务期
监造服务期从上述设备制造准备到质保期满,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一期( 20
万千瓦)按照主机、叶片各两个厂家供货考虑,供货周期为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二期( 30 万千瓦)按照主机、叶片各两个厂家供货考虑,供货周期为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 CNAS 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 CNAS 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或 CNCA 认证机构批准书(认
可业务范围须包含风电机组、叶片)。
( 2)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 1 个规模在 100MW 及以上风电机组监理/监造业绩(须提供
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
( 3)人员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 CCAA 注册检查员资质或注册设备监理师资质,
且至少具有 1 个规模在 100MW 及以上风电机组监理/监造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
职务(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10 时整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整(北京
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4.3.1 针对已在旧平台( /)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
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新平台;
4.3.2 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
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
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
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完成标书款缴纳,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
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
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
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开票单位为三峡国
际 ,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 新平台 CA 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指定网站办理(以下
简称“北京 CA”,网址: ,服务热线: 010-58515511/4007001900,
办理周期约为 5 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 CA 电
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 指定网站
( /s/sanxia)办理的 CA 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
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整。
6.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及解密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 10 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 CA
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
开标。
7.3 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 CA 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
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 CA 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
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5 开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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