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工程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21﹞57号 1.5 项目代码:2105-440282-04-01-31853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环保专项资金100% 1.7 1.8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 2.1.2.2沿渠的住户管网工程内容为建设住户化粪池 40 座,DN300 包封管长 800 米,加压管 60 米,污水提升井 2 座和其他配套设施。 2.1.3 项目总投资:282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480.12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3.61万元、设计费24.71万元、建安工程费451.80万元 )。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3): (1) 本项目的勘察范围: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 (2) 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3) 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勘察设计、施工总工期共1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3.2 质量:勘察要求: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等,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资质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6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二家以上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3)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1)~(3)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1)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 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 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 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8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相关人员要求 4.1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必须是在投标单位注册,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4.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 人。 4.4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5 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6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7省外企业及其拟派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禁止投标条款 5.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 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 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被“信用中国”网站 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4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无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6.投标报名 6.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V1》,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6.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综合类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及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保证 6.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成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 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建设工程交易】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6.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7.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或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免费下载。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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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