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风电玉环山#9-13道路精修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费县风电玉环山#9-13道路精修施工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家能源费县风电场位于马庄镇、新庄镇、探沂镇和费城镇境内的低山丘陵区,玉环山风电场、凤凰山风电场两期工程共建设48台2MW发电机组,总装机96MW。本工程选用轮毂高度为 90m,叶轮直径 121m 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备 48 台 35kV 箱式变压器,本工程两期风电场共用一座 110kV 升压站,共用一回送出线路,实现与系统并网。本标段玉环山#9-13道路精修施工工程拟在凉山(费城街道办)至牛角峪(马庄镇)山系,高标准建设玉环山#9-13道路精修施工工程,与周边景区相融合。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约6.2千米的道路硬化及绿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原有道路路基处理、道路硬化、道路护栏、警示标示等施工;
②道路放坡、绿化用地整理、外购种植土、绿化树木采购及施工、养护等;
③排水沟、护坡、挡墙等环水保设施施工等;
④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不发生质量事故。
2.2其他: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道路工程的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道路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1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