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2021年启东市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启东市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改造工程(一期)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启东市交通运输局以启交建许字【2021】0005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年启东市航道通航保障措施改造工程一期,包含南引河、汇吕北线、通启河、中央河共4条航道通航保障措施工程。本次整治涉及的桥梁共13座。
建安费共约1200万元。
2.2项目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及范围如下:
2021HDCS-1标段:施工范围内的防撞墩,包含φ1020*12mm钢管桩(80根)、φ920*12mm钢管桩(80根),φ1000mm钻孔灌注桩(18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31日历天。
计划开、交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B、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C、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报表表2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桥梁)或桥梁工程的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施工单位类别为准,下同)为B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公布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桥梁)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信息为准)。
B、项目总工: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撤离的承诺书。)。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其他要求:
中标后,中标人须配备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资料员、劳资专员等人员,并将上述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且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0:0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 ”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1:00,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1年11月22日10:00)委派授权代表准时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690 733 259,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将姓名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2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3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出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银行汇票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并在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采用邮寄等非开标现场递交形式,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另需将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防疫期请投标人配合好南通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例行检查,自行佩戴好口罩、出示绿色苏康码和绿色行程码。)
现场开标
8.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报表》“表1~表13”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3”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或扫描件作为替代、补充。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