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合肥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1AFCGY02319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开标日期:2021年11月9日 中航锂电合肥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1)建安工程设计费: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 (2)建安工程费:以招标人认可的经审计单位审定后的工程总价(建安工程费暂定基数为120000万元)的百分之玖拾陆(小写:96.00%) 质量:合格 工期:总工期18个月 项目经理:戴瑜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注册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编号:鄂133151539015) 项目经理业绩公示:上海国能10万台套新能源车身零部件建设项目-2#生产车间 设计负责
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注册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4200150-018) 设计负责人业绩公示:湖南智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商用货车项目 施工负责
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注册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编号:鄂142141519508) 企业业绩公示: 1.恒大国能南沙项目-总装车间EPC项目; 2.襄阳汽车实验场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3.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示乘用车扩建项目(“云峰项目”)勘察设计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航锂电合肥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公示期: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 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