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兴业路东延段道路管网项目-涟水县开发区科创路(兴隆路-兴业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兴业路东延段道路管网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开发区科创路(兴隆路-兴业路)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约5659平方米,以及配套的排水、路灯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642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29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涟水县开发区科创路(兴隆路-兴业路)道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1)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3)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
3.8.3自2019年 11 月 10 日以来,企业或拟派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11 月 10 日至2021年 11 月 21 日; 4.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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