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F-2021-049(皖E2-18-2021-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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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和县经济开发区浦和示范区丰子河路勘探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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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和发改行审[2019]36号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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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投资代码 |
2019-340523-48-01-004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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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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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和县江北投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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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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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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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和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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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开发区浦和示范区丰子河路为城市次干道,全长约78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雨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线综合等。工程投资概算约为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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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历天内完成分配所有项目任务(不含报审时间); 2、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就招标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按调整后最终时间排定设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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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项目可研、测绘测量、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管综、绿化、标志标线、照明、给排水等)、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工作的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工作,并对整个项目设计工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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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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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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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行业专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投标人、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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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11 月 22 日17:30,进入马鞍山市 网(网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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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 的疑问 |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 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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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2 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文件递交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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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