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电厂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
1. 招标条件
本(第一电厂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第一电厂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电厂厂区及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基建区安保工作,主要承担门卫管理、安保巡逻、监控室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国际航线船舶停靠执勤及一级安保等内容。
服务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方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3个合同总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写字楼、厂区或园区保安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3.2.2具有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安保服务人员和值勤装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1日9:00起至2021年11月 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委托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 9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日 9时00分
7. 其他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