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昌平分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昌平分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提供面积约为59990平方米的绿地养护服务。上述范围的绿化管理和维护保养,包括绿地树木整枝修剪、浇水、施肥、防虫治病、除杂草等养护管理工作。入冬前对养护范围内的植物进行整套的防寒工作,养护期间所有植被的成活率保持原状。提供景观绿地改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质改造、清理枯树枯草、补植苗木花卉等。景观绿地改造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如有报价清单以外的新增服务项目,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近三年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2 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绿化养护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2.3 具有自有运输车辆,养护人员,技术人员等专业团队。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证书;
3.2.4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 11日9:00起至2021年11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6日 15时3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 12月6日 15时30分
7. 其他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