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司2022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 公司2022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2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公司2×660MW 机组化学专业的净水站系统、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需要聚合氯化铝来进行混凝处理,为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使用聚合氯化铝。
招标范围: 预估数量2500吨,不保证足额兑现。
序 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使用地点 |
1 |
聚合氯化铝(混凝剂) |
2500 |
吨 |
化学系统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至2022年12月31日。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的使用情况准备充足的药品,采购人会根据药品消耗量情况对实际供应量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接到送货通知30小时内将药品送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况,如存在以上情况,则禁止该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该项化学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经销授权书。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运输的能力,需出具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出具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水处理用聚合氯化铝项目(同一单位一年内的供货合同只能算一个业绩,且每个业绩供货量不得低于200吨)供货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9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2022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段包1'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1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1时00分。
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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