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开发区三期、四期污水处理厂2021年厂区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科工所承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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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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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厂区污泥处置 |
2021年厂区污泥处置 |
500 |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 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厂区污泥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相关的污泥处置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相关资质;提供当地主管部门确认有效污泥处置备案登记。满足当地主管部门污泥处置分配方案。
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18年-2020年)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1-11 14:00到2021-12-06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1-11 14:00到2021-12-06 2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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