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 2# 、5# 、6#能源站定压补水装置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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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工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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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 综合智慧 能源项目 二期工程 2# 、5# 、 6#能源站 定压补水 装置采购 |
工程概况:南方分公司拟在横琴岛的 高新产业园区内远期规划 8 台,首期建设 2 台 390MW 燃气蒸 汽联合循环机组和配套的热网系统作为横琴经济开发区的基 础配套设施。现 1 号及 2 号机组已投产。 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 稿)》,区域供冷系统共布置了十一个冷站,后调整为九个 冷站。向区内建筑空调系统提供冷冻水,同时为区域内的高 级酒店提供生活和采暖用热水。区域供冷供热的主要用户为 各类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部分住宅,每个冷站的服务半径 约为 1.5 公里。区域供冷供热系统建设应配合横琴新区的建 设分期进行。 本项目招标范围: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 2# 、 5# 、6#能源站定压补水装置及其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 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
交货期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珠海横琴 综合智慧 能源项目 二期工程 2# 、5# 、 6#能源站定压补水 装置采购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或 “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 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 、 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 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 报价。 11 、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11 月-2021年 11 月)具有至少 2 个定压补水装置成功运行 1 年及以上的业绩 ,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报告等运行 1 年及以上的证明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