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企业集聚区区间道路工程民桥路南延及五条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企业集聚区区间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民桥路南延及五条路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到2022年3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安市开发区新生中小企业集聚区区间道路工程民桥路南延及五条路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 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3城市规划、 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 3.3投标人及拟派
(1)投标人或
(2)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4)2021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
(6)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2日; 4.2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0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 8.5 软件技术支持
9.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