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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普宁供电局、清远连州供电局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

   日期:2021-1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揭阳普宁、清远连州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揭阳普宁、清远连州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

揭阳普宁 、清远连州 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普宁 、清远连州 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5281-44-03-099156、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1882-47-03-033370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揭阳 、广东清远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建筑基底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5472.1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2536.38平方米,地下面积2935.75平方米。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并设有人防地下室面积1507平方米,核6级常6级,设一个二等人员掩蔽部。    揭阳普宁 、清远连州 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第二标段):清远连州 生产综合楼工程:本工程地上主体 10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39.95米。建筑基底面积 1510.11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12072.08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9485.60 平方米,地下面积 2586.48 平方米。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2.3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揭阳普宁 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计划监理服务期限:731日历天,计划开始监理日期:2021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0日。

    第二标段:清远连州 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计划监理服务期限:730日历天,计划开始监理日期:2022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监理,施工监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阶段监理、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备注

1

广东揭阳

1

揭阳普宁 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

172.92

172.92

计划工期:731 日历天(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

 

2

广东清远

2

清远连州 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

130.69

130.69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

 

合计

303.61

303.6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要求。

4

财务要求: 无要求。

5

业绩要求: 无要求。

6

信誉要求: 无要求。

7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

其他要求:

(4)已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链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申请登记,同时将投标申请资料(见4.2项)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zbdl@gd-dingli.com电子邮箱,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资料纸质版邮寄(到付拒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

4.2

注:投标申请资料纸质版第1)~2)项按项目递交,打印盖章一式一份;第(3)项为原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4本项目投标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已在网上进行投标申请的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申请登记是否完成,否则投标申请登记不成功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

附件1:投诉格式

附件2:招标人声明

附件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021 11  1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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