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6号机组发变组保护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6号机组发变组保护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641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采购台山电厂6号机发变组保护控制系统共1套设备,包含发变组继电保护系统、同期系统、厂用电切换系统,以及配合设备安装、调试,开展技术培训等现场服务和售后服务。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备货,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供货到现场,所供设备一次性到货。
2.1.3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3份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电气系统保护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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