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青镇海旺朝鲜族村新建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 已有账户,直接登录
-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海青镇海旺朝鲜族村新建路灯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青镇海旺朝鲜族村新建路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青镇海旺朝鲜族村新建路灯项目
预算金额:7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89,457.07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项目建设内容 |
招标范围 |
工程质量 |
1 |
抚远市海青镇人民政府_海青镇海旺朝鲜族村新建路灯项目 |
土方、现浇混凝土基础、钢筋、路灯等工程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建设地点:抚远市海青镇朝鲜族村。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8月至2021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同时投标人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用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并签署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