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2G21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规划南33路(规划32路东-松浦大道)道路及附属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 ,资金来源为 政府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规划南33路(规划32路东-松浦大道)道路及附属工程监理
2.2建设
2.3建设规模:新建机动车道面积35363㎡;新建非机动车道面积10409㎡;新建人行道面积11005㎡;及其附属工程。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365日历天,若施工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增加。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费率为8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本企业缴纳连续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其中总监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 网( /)
哈尔滨 网-建设工程( /)
哈尔滨 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否则投标无效;
10.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19〕37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10.7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地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