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厦门市 2021-2022年邮区中心局班车租赁项目】,(招标编号:【厦邮政招(2021)采字第056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班车租赁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投标人报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含相关税费)。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招标内容、数量及服务详细要求具体如下:
本项目预估规模为2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招标内容:邮区中心局员工上下班班车服务。
序号 |
数量需求 |
车型需求 |
运行线路及发车时间 |
运行 情况 |
1 |
1辆 |
45座 大巴 |
1号线: 出岛方向:上午07:30发车,卧龙晓城—水务集团—火车南站—南湖公园—岳阳小区—松柏邮政—嘉禾路SM—塘边—殿前—厦门大桥—后溪邮区中心局。 进岛方向:下午17:00发车,后溪邮区中心局—厦门大桥—殿前—塘边—嘉禾路SM—松柏邮政—岳阳小区—南湖公园—火车南站—水务集团—卧龙晓城。 |
正在运行,每日一趟 |
2 |
1辆 |
33座 大巴 |
2号线: 出岛方向:上午07:30发车,湖滨南6号邮政枢纽—东渡商检—寨上—厦门大桥—后溪邮区中心局。 进岛方向:下午17:00发车,后溪邮区中心局—厦门大桥—寨上—东渡商检—湖滨南6号邮政枢纽。 |
未运行,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运行 |
3 |
1辆 |
19座 中巴 |
3号线: 出岛方向:下午19:00发车,湖滨南6号邮政枢纽—寨上—厦门大桥—后溪邮区中心局。 进岛方向:次日上午1:00发车,后溪邮区中心局—厦门大桥—寨上—湖滨南6号邮政枢纽。 |
以上各趟班车行驶线路相对固定,沿途员工上下车停靠点根据具体需要调整,投标方驾驶员应尽量方便招标方员工上下车,乘车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车辆发车时间相对固定,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方需求进行调整。
招标详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号线500元/趟人民币(含税);2号线450元/趟人民币(含税);3号线400元/趟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如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最新商事主体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
2.1.2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2.1.4 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截图)
2.1.5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2.1.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1.7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1.8 近三年内,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1.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10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上述资格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人资格的;
(7) 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8) 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 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1)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
4.3招标文件 信息需填写完整,联系人签名需手签或盖章,待填写完整后扫描/拍照回复原发送邮箱。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报名费的,重新招标报名时无需再次缴纳。请知悉。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
6.2 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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