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数据管理服务等信息化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1/3-294
项目
预算金额:4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预算(万元) |
一标段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项目 | 72 |
二标段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数据管理服务项目 | 120 |
三标段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数据创新应用服务项目 | 144 |
四标段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数据同步服务项目 | 29 |
五标段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服务项目 | 4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至五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