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处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 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处置 。
2.2 服务期: 6个月 。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脱硝旧催化剂(板式361.5立方米)危险废弃物转运五联单的办理,废弃催化剂的危废转运和处理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环保部门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专项许可证[钒钛系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且许可经营规模至少15000吨/年,需提供能够确认许可类别和许可规模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不满足项目要求。
。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钒钛系脱硝废催化剂处置的经验及能力(附有效说明或证明文件),及火电厂烟气脱硝板式催化剂危废处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需能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信息、提供“危废转运五联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中标方需提供合同额度20%的履约保函,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付款前返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6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25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标段'电厂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处置标段包1'标书金额: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时00分。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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