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储能调峰项目换热器、疏盐罐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3-214-01)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靖江市斜桥镇内。
1. 招标条件
本 西安热工研究院储能调峰项目换热器、疏盐罐及附属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换热器、疏盐罐及附属设备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靖江市斜桥镇内,电厂运输采用公路和水运为主,其中大件采用水运,可由长江口运至电厂,电厂一期工程已建重件码头。
厂址场地的环境类别为Ⅱ类。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的腐蚀等级为弱。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场地土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一般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强腐蚀性。
2.2 规模: 换热器热负荷45MW,疏盐罐容积5m3。
2.3 建设工期: 2021年11月到2022年6月。
2.4 标段划分: 换热器和疏盐罐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熔盐换热器出口蒸汽参数1.30MPa、260℃,最大蒸汽流量为65t/h;与熔盐换热器匹配的除氧器,最大出水流量65t/h;疏盐罐为卧式,容积5m³,工作温度150~400℃。
2.6 交货地点: 江苏省靖江市。
2.7 交货期: 熔盐换热器和疏盐罐到货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前,投标方发货前须书面通知招标方并征得同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A1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A1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A1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熔盐换热器或导热油换热器或其它特殊流体介质换热器的合同业绩,业绩中换热器的换热功率不低于30MW,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
3.2.4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11 月16 日 9:00起至 2021年 11 月 22 日 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