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吴中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已由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苏交建【202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 对吴中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方案(修订版)》及《苏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调查吴中区现有的省道(130.331km)、县乡村公路(1030.734km)、桥梁(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梁1082座)、隧道(4个)、内河三级及以上航道(38.85 km),项目估算费用约16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WZ-ZHPC,招标范围:对上述项目概况范围内公路水路采用资料填报、现场调查、检测、监测等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普查。并对已有相关数据资料,按要求进行统计、整理入库。结合现场调查,采用资料填报、逐级审核方式;并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数据整理: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中的调查指标,收集整理公路和水路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已掌握的基础数据信息,录入公路和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采集系统。
②数据采集:在已录入数据基础之上,开展公路和水路数据现场采集工作,以公路路段或航段为单位,根据普查技术指南,应用采集系统填报公路和水路设施属性信息、灾害风险点信息。
③数据成果质检:采用内业和外业结合的方式,对公路和水路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审核,修正不合格的填报数据直至符合指南要求,最终完成全区普查数据的上报。
④形成普查报告:完成全吴中区公路与水路自然灾害风险点(段)信息汇总,形成2021年《吴中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吴中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⑤疑难解答:配合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对工作上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⑥抽检:协助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抽检工作。
⑦业务培训:聘请专家讲课,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以及相关区域采集、审核人员进行普查工作业务培训。
⑧其他相关工作: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普查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公路或水路普查项目(承灾体普查、安全检查咨询、安全风险评估、工程安全咨询等均可,以信息系统备案内容为准);
(3)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服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B级(含暂定A级)或以上级别;②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的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其他类)结果公布中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7、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不出席开标,必须出席的严格执行“苏州市 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城码”的通告” /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8086/ztzl/028001/20210721/498fb9ac-a452-4dfc-ab01-763e6b86ae74.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11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