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电厂锅炉干排渣及配套磨细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太仓电厂锅炉干排渣及配套磨细改造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太仓电厂湿式捞渣机改造成为干渣机系统,同时新增干渣磨制系统。改造包括系统及其运行参数的设计、设备及其附件的选型、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试运、培训、技术服务,及与本次改造有关的厂房、罐体、设备(基础)、管道、支吊架、材料的拆除、搬迁工作及废弃物资处理。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7月1日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结束,其中本项目中8号锅炉干排渣改造项目涉及的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和调试须在2022年8号炉主设备检修期间(计划2022年9月15日至同年11月15日)完成,7号锅炉干排渣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和调试须在2023年7号炉主设备检修期间完成,其中停机施工时间不超过30天(最终实际检修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类),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球磨机或包含风冷干式除渣设备的改造或新建的EPC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