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横工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应急消减蒸发塘存水项目(蒸发结晶)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榆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106-610836-04-02-579887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榆林高新区榆横第一工业污水处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本项目设备采购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文件);
3.2、拟派
3.3、投标人基本信息及拟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5、本项目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11月17日 12时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 17时3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21年11月17日 12时00分 起至2021年12月07日 17时30分从陕西省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榆林市 十楼开标室 3。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