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澜沧江TB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TB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概况:TB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中路乡境内,是澜沧江江干流上游古水~苗尾河段规划的第5个梯级,其上游梯级为里底,下游与黄登梯级相衔接。电站距维西县城公路里程约56km,至中甸公路里程约269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约694km。
电站装机规模为4×350MW,总装机容量为14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TB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1735m,相应库容12.15亿m3,死水位1725m,调节库容2.58亿m3,库容系数0.93%,具有季调节能力。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62.3/59.83亿kW·h(联合/单独),保证出力449/204MW,装机年利用小时4450/4274h。TB水电站计划于2024年12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后续机组每隔3个月投产一台,2025年9月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TB水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右岸地下输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挡水建筑物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58.00m;泄洪建筑物包括4个溢洪表孔、1个中孔和1个生态泄水孔;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右岸山体内,采用尾部式布置,由进水口、引水隧洞、主厂房、主变洞、尾水隧洞、尾水出口等组成。
TB水电站2017年4月20日已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2019年5月16日集团公司批复同意投资建设TB水电项目。澜沧江TB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标属TB水电站可研范围内项目。
二)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TB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 主体工程项目
4台(套)单机额定功率357.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尾水肘管及其以下埋件安装均由厂房标段承包人负责)、4台(套)单机额定容量388.9MVA的全空冷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4台(套)机组的调速系统、4台(套)机组的励磁系统、2台(套)主厂房550t/100t/16t桥机、1台(套)GIS室单梁电动起重机、2套水泵房电动葫芦、4套发电机电压设备、13台(套)容量为130MVA的500kV单相升压变压器、地下500kV GIS及其附属设备、500kV 高压电缆(XLPE)、500kV出线场设备、地面值守楼内的电气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厂用电系统、油/气/水系统及监视测量等系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含水淹厂房系统)、电站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设备、电站安全自动装置系统设备、故障录波及继电保护信息子站设备、厂用电保护及备自投装置、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公用及辅机控制系统设备、电站主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及机组振摆保护系统、工业电视及门禁系统设备、微机五防及巡检系统设备、电站电能测量计量系统设备;电站同步相量测量(PMU)设备、电站通信设备、通风采暖系统及其控制系统、照明及接地、二次等电位网、全厂的光纤熔接、桥架及电缆敷设工作等。
(2) 临时工程项目
本招标文件中的“临时工程”是指承包人为完成以上合同规定的安装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包括:施工交通、供电、供水、供风、消防、照明、通讯、通风、排烟、排水、卫生、围栏、防汛、环保等工程;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临时堆放场、临时拼装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以及为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临时工程和设施。
(3) 机电设备仓库
现场机电设备库及室外堆场的运行、维护管理及设备资料(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的收集和归档。
(4) 智能配管车间
TB水电站智能配管车间及辅助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
(5) 机电智能建造管控平台
机电智能建造管控平台开发与维护。包括平台的设计、开发、部署、培训、质保期内的故障处理及系统维护等全套技术服务,及配套的硬件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1) 承包人应负责安装的工程设备的提货(接收)、仓储、装卸、转运和工程验收,移交前的保管、保养、运行(亦含临时动用)、维护、缺陷处理,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备出厂验收、现场检查/检验及验收、设计联络,负责完成永久工程设备及系统的复核、组装(不含本电站金属结构设备)、吊运、安装、防腐、涂装、标注、试验、调试、试运行、电站接入系统调试及考核试运行的组织和配合、机电设备维护等,承担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自购材料的采购订货,以及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它一切工作和责任。
(2) 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负责,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检验证书、安装记录、测试和试验报告、完工验收文件和图纸等归档工作,完成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协调,完成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服务,负责完成智能建造相关工作,接受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制造商代表的技术指导,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监督。
(3) 承包人负责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临时工程的设计、新建(或安装)、维护、移交及拆除和清理。
(4) 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计划工期:从2022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五)质量目标:建设精品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一级承装、一级承试,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15年(200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具有2个及以上水电站且单机容量300 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投产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机组单机容量等关键内容)及相关投运证明。
3.2.3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3.1需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2.3.2 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3.3 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4 累计有不少于5年作为项目(副)经理的施工经历和业绩,且近15年(指2006年1月1日以来,下同)至少担任过1个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水电站机电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4.1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3.2.4.2具有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8日9:00时起至2021年11月23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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