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平罗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平罗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2×660MW发电机组,于2020年12月双机通过168小时试运投入商业运行。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型号为HG-1891/29.3-YM9高效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结构Π型锅炉,设计压力29.3MPa,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891t/h,额定蒸发量1836t/h,额定过热蒸汽温度605℃,额定再热蒸汽温度623℃。汽轮机由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设计制造,汽轮机型号为:NJK660-28/600/620。汽轮机型式为: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两排汽、间接空冷、八级回热抽汽、带3号高加外置式蒸汽冷却器的反动凝汽式汽轮机。电厂位于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西南距银川市110km,距平罗县城60km,距陶乐镇约30km,西边距黄河约7km,距203省道约5km,西北距宁夏精细化工园区5km。
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5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达到认定要求,决定对#1、#2机组进行深度调峰能力试验认证。
2.1.2招标范围:服务范围包括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达到认定试验要求,并按照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火力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1、#2机组相应试验,出具相应试验报告;当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认证要求时,应现场立即提出指导性意见,调整优化立即进行第二次验证试验,如不能,则与招标人意见达成一致后,在验证试验报告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所有相应的试验认证资料及服务,保证认证工作顺利通过。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若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电网协调、工作组认定过程、设备原因等导致认定工作延迟,可在原协议对应时间内进行相应的延长,当具备试验条件时,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试验。
2.1.4项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试验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