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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日期:2021-11-18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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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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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155.47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其中A地块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新建商务用房6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B地块总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4.2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C地块为带建道路,长274米,宽24-27.5米(城市次干路、支路),代建(改造)道路:代建(改造)范围内金兴路、规划道路一、舜汇东路、中山北路的部分道路。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和第(2)条资质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
3 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现场资料管理员)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
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开标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10评定标办法:按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办法指导规则》的通知,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7日00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余姚市谭家岭

七、其他公告内容

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

(工程监理兼项目管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兼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名称:华东总部基地商务、住宅用房建设项目(A地块、B地块、C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兼项目管理)。

2.2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55.47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其中A地块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新建商务用房6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B地块总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4.2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C地块为带建道路,长274米,宽24-27.5米(城市次干路、支路),代建(改造)道路:代建(改造)范围内金兴路、规划道路一、舜汇东路、中山北路的部分道路。

2.3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8.2亿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余姚市经济开发区舜汇东路南侧、中山北路东侧。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进度控制目标:

(1)监理工期要求:达到施工合同工期及质量缺陷期要求。

2.9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10服务招标范围: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具体含:(一)项目管理服务,协助建设手续办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协助管理、合同及台帐协助管理、现场协助管理、协助施工竣工验收、协助项目决算报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协助服务工作、协助专项咨询服务、协助财务工作等;(二)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跟踪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等。

3.投标资格要求、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和第(2)条资质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

3.3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现场资料管理员)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

3.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

3.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开标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0评定标办法:按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办法指导规则》的通知,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余姚市

5.2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为:

5.2.1逾期未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00至上午9:30,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或现场解密,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无效。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到账时间以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为准。

6.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注意事项

1、每家投标单位根据要求参加开标人员不超过4人,参与开标人员应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投标单位所派开评标人员,且近期未去过未途经疫情较严峻的地区,未途经未途经疫情较严峻的地区返甬或到甬(或从外埠到甬、返甬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4、要求投标单位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适当提前到达开标区域,并间隔2米以上就坐。按照规定解密投标文件工作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

5、各类证书、证件原件无需提交,投标单位到场人员身份证需提交。

6、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返还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取回身份证原件后立即离开,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7、评审过程中若发生需询标情况,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评标室固定电话形式记录询标内容,手机号码必须与人员登记一致。  

8、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00至上午9:30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或现场解密,投标单位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留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时间,避免错过解密时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   明

手   机:13520700300

微信号:13520700300

   Q Q:245199917

传    真:010-52883525(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    箱:lsj13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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