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二期50MW风电场工程无功补偿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永城二期50MW风电场工程无功补偿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永城二期50MW风电场工程无功补偿设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永城二期(50MW)风电项目本期总规划容量为50.4MW,共12台4.2MW风机。前期已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本期于已建升压站内新建一台53000kVA的2#无功补偿,110kV侧接线方式为单母线接线,35kV侧接线方式为单母线接线。本工程场区南侧有盐洛高速G1516,中间有国道G311,北侧有省道S325,道路路况较好,均可利用作为风场的进场路线。
根据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本期于原升压站预留位置新上一套预制舱式容量为±13Mvar的动态可连续调节的无功补偿装置,动态响应时间不超过30ms。
工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该项目建设期暂定为7个月,以发包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开始计算时间,具体根据发包方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13Mvar及以上的预制舱式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13MVar及以上35kV预制舱式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24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09 09: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