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为黄陵县电顾绿电新能源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 为参股方,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项目招标人正在根据其所在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履行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通过招标人上级集团审批是EPC总承包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EPC合同,请各投标人知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规模:交流侧容量200MW(暂定直流侧容量:226.4371MWp),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110kV外送线路长度约35km。 2.3 计划工期:确保2022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2.4.1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含送出工程及架空集电线路):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总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编制,地形测绘及岩土勘察报告,接入系统、电能质量、林业调查、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健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预审、定界勘测、洪水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土地复合利用、土地复垦方案、配合取得不涉及军事区、飞行区等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 2.4.2EPC总承包服务:包括光伏区、升压站、送出工程及对侧改造、架空集电线路等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迁移、土建及安装施工、智能管控中心建设、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调试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开工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征地、租地等及与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 2.4.3招标范围不包括:升压站征地费、光伏区租金、工程监理、植被恢复、生产准备费等,以及招标人向项目所在地政府应缴纳的相关规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 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的QHSE管理体系认证。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16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2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5 拟派 3.6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18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近3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1年11月23日16时00分至2021年11月28日16时00分 4.2 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并在备注中注明“田庄光伏EPC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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